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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1-09作者:

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开展的2012年“全民健身突出成绩单位”评选结果近日揭晓,16家单位受到表彰。在综合考评排序中,省体育局位列全国第四位、中部第一位。

这项活动评选标准包括全民健身配套法规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投入比例、年度投入和新增各类全民健身设施情况、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青少年体育开展情况等九大方面,总分值100分。

2012年,我省全民健身工作“好戏连台”。省人大常委会继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全民健身条例》之后,又开展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省政府及16个市、105个县(市、区)政府全部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为深入持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全省88%的市、84%的县(市、区)将全民健身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81%的市、78%的县将全民健身纳入改善民生目标任务。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支出8329万元,比例达60.9%。全省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48112人,其中国家级172人。全省310所中小学体育设施向居民免费开放。前三季度,全省组织各种有规模的群众体育活动988次,直接参加活动人数达数百万人次。(李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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