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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12-31作者:

记者12月28日从省综治办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出通报,授予亳州市谯城区、泗县、阜阳市颍泉区、阜南县、凤台县、来安县、枞阳县等7个县(市、区)全省第四批平安县(区)称号。

近年来,来安县等7个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各地申报,省综治委进行认真评审并公示,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表彰这7个县(市、区)。

 200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赵培仑、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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