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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12-28作者:

日前,省质监局、省招标局、蚌埠市政府在肥联合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该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有了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填补全省空白,并将为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发挥规范、导向作用。

该标准体系由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主导起草,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7个部分,在具体操作流程上借鉴了蚌埠市已形成的项目受理登记等“18步服务流程”。此次发布的服务标准体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电子招投标打破了传统招投标的地域空间限制,改变了传统招投标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管理方法,是招投标方式的一次革命。此次发布的标准体系均包含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标准,如全省交易机构应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备交易、服务、监督平台功能,实现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监察,服务与管理同步等。

省质监局表示,对于已建立电子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按照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实施;尚未建立服务电子平台的,按照本标准体系分步实施,直至建立电子平台。(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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