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7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芜湖市、铜陵市、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市花山区、六安市霍山县等5地日前被民政部确定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区,将就完善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办法和标准,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查询证明、回馈激励等机制作出一系列探索。
“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是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地区将在城乡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等场所设立志愿者服务站,配备相关人员从事志愿服务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计算、质量评价将有统一标准。在依法保护公民个人基本信息基础上,试点地区将设定合理的志愿服务记录查询机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志愿服务记录结果将与志愿者评选表彰、奖励保障等挂钩,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社会公共设施、接受他人和组织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省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目前全省志愿者总数已超过160万人。一些地区建立“爱心时间银行”制度,并推行“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奠定了良好基础。(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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