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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12-26作者:

记者12月25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加大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初步统计,前三季度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2万余人次,其中未成年人5500余人次。

“今年9月,我省专门成立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负责协调跨省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强化对各地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政府办公厅于10月出台意见,提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格化体系,并对流浪乞讨现象综合治理、救助安置和资金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 “目前,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已纳入2013年度省级民生工程,到明年年底前,尚未建立救助管理机构的56个县(市)将各建成一所救助管理站。 ”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尤为牵动人心。今年初,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我省民政、综治、教育、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卫生等八部门联合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设立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救助车辆1万余台次,设置临时救助服务点80个,确定定点医院110家,投入医疗经费400余万元。 “民政部拟于2013年部署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我们将在巩固今年行动成果基础上,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动,切实帮助流浪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让他们回归校园,不再流浪。”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负责人表示。(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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