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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12-20作者:

12月19日,记者从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明年起将在近年来污染事故纠纷频发的浍河、目前水质尚好的青弋江和具有重要饮用水功能的大别山区域,率先开展省级生态补偿试点。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外部性、保护行政区际水资源开发权益、协调流域区际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去年,财政部、环保部在新安江流域开展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按照约定,财政部直接划拨我省3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在监测年度内,若两省交界处的新安江水质达标,由浙江补偿我省1亿元。试点开展以来,新安江流域在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水质保持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出台辖区内跨市界断面水质考核及生态补偿的实施办法。

据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目前,省财政厅正会同该厅研究制定《安徽省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暂行办法》。试点期间,暂不实行扣缴金额,并将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办法,力争201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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