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日前开展了《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昨天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报告。
对《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之一。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陈先森分率3个执法检查组,赴合肥、安庆等6市开展执法检查,并结合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等多个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整理形成了较为全面客观的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自2008年实施以来,为依法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的权益、不断满足其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但执法检查组在实地调研中也发现,我省全民健身事业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特别是服务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健身服务仍存在一定短缺。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加快体育设施开放步伐,特别要多措并举,不断增加全民健身投入。(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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