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市居民收入增幅“跑赢”GDP
省统计局11月23日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8.2%,明显高于同期全省生产总值12%的增幅。其中,14个市的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当地GDP增幅,16个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幅全部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显示出全省居民收入增长正在明显提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73元,居全国第15位,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总体相当。全省16个市中,有9个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14%以上,其中滁州市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4.5%,皖北及沿淮地区的淮北、宿州、蚌埠、阜阳、淮南5市均保持14%以上增幅,宣城、安庆、黄山3市增幅也超过14%,六安、池州两市增幅超过13.2%的全省增幅。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来看,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黄山5个市超过全省水平,其中,马鞍山市以23369元的收入水平居首,合肥、铜陵紧随其后。部分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仍然保持着较快增长,马鞍山、合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全省持平,而皖北地区随着经济加快发展,城镇居民收入则进入了快速增长通道。
前三季度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499元,共有10个市超过这一水平,马鞍山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8523元,全省最高。铜陵市为8175元,合肥、淮南、芜湖、宣城4个市均超过7000元。从增幅来看,宿州以19.7%的增幅居首,六安、淮北、亳州、蚌埠、阜阳的增幅均超过19%,合肥、淮南、滁州、芜湖、安庆等市的增幅超过全省18.2%的增长幅度。皖北各市均居农民收入增幅“第一梯队”,部分农业人口较多的市增长幅度也超过全省水平,这一良好态势表明,随着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推进,区域发展格局更加协调,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正在缩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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