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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11-21作者:

11月20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加大医院安保投入,二级以上医院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在院内醒目位置设立警务室,及时处理矛盾纠纷,整治医院及周边治安问题。

根据《通知》,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提升相关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全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要规范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针对医疗机构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监控设施要覆盖全院,并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托“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和医疗保险共担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沟通技巧培训,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沟通,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要规范投诉管理,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针对医患纠纷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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