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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2-11-08作者:

记者昨日获悉,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的评审和奖励办法》,将于15日起实施。

该办法所称立法意见,是指社会公众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安徽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和法规草案、法规草案修改稿、评估法规的意见。

立法意见奖励分设一、二、三等奖,由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金;对于在公开征集立法意见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重奖,新闻媒体还将予以专题报道;对有一定价值但未获奖的立法意见,也将颁发优秀建议证书。(冯刘飞、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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