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人民网2012-09-09作者: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103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撤销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和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以原金家庄区和花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花山区的行政区域。花山区人民政府驻霍里街道秀山大道166号。

  二、设立马鞍山市博望区。将当涂县的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划归博望区管辖,以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的行政区域为博望区的行政区域。博望区人民政府驻博望镇工贸路1号。

  三、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限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四、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提升城市承载和带动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五、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5日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