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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2-09-02作者:

安徽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10月1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政府应对本地出租车运力投放实行总量调控。

▲可以实行站点租乘、招手租乘、电话预约、网上预定等。

▲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乘其他乘客。

▲在营运期间挑拣乘客也算拒载。

的士故意绕行,乘客有权不付钱出租车拒载、绕行的事情很让乘客头疼。今后再碰到故意绕行的司机,您大可不付钱就走人,因为有相关法规替您撑腰呢。

记者昨天从安徽省法制办获悉,《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已获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鼓励发展电话预约

《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并对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实行总量调控。同时,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还可以实行站点租乘、招手租乘、电话预约、网上预定等,合理配置出租汽车客运资源。

而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以及客流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办法》也规定,要设置出租汽车专用通道、候客点、停车场,并免费向出租汽车开放。

拼车先问乘客意见

记者从省法制办了解到,《办法》在征集意见阶段时,老百姓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绕行的反映很多。最终出台的《办法》规定,出租车驾驶员要按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乘其他乘客。如果驾驶员故意绕行,乘客将有权拒绝支付运费,相关部门除了没收其违法所得,还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也对拒载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车辆开启空车待租标志后拒载乘客的;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服务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在城区内营运,因乘客不同意议价而拒载的;在营运期间挑拣乘客的……对于驾驶员无故拒载乘客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投诉记得保留证据

《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建立服务质量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乘客有权投诉,但要记住留存出租汽车车牌号码、乘车发票,并提供乘车起止地点、本人联系方式及真实姓名等有关证据和材料。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接到投诉后,将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还可以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投诉。(宣昱婷、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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