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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2-08-28作者:

从今日起到9月20日前,我省各界都可对人民防空立法“广泛提议”。省政府法制办正就《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民意,按立法,今后,各地在开发城市地下空间时,需兼顾人民防空的地下防护建筑,人防工程平时可以有偿使用。

公开征求民意的该修订草案拟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可向本级政府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该民用建筑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必须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易地修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收。市民想就此提出建议,今天起可访问省政府法制办官方网站建言献策。(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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