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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2-08-19作者:

记者从省海事局获悉,即日起,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不安全的渡口和渡船一律停渡,防止事故发生。

8月16日凌晨,长江马鞍山段发生轮渡沉没事故后,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全省交通部门、海事机构开展一次全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据介绍,针对客运船舶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载车渡船的,要对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同时,未经批准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渡口,一律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渡口和渡船,一律停渡整顿;不具备夜航条件的渡船从事渡运的,一律禁止;对超载渡运的,一律责令停航,必要时对违章船舶实施滞留。(赵秀娟、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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