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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7-29作者:

邵苏/制图

7月2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支出城市和农村低保资金分别为13.7583亿元和14.77亿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较去年同期均显著提升,低保对象生活明显改善。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省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502.1317万人次,月平均保障标准323.36元,人均月补差274元,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18.1%和24.55%。截至6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214.65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1966元,人均月补差114.3元,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27.58%和52.7%。

提升保障水平的同时,我省积极完善低保管理运行机制,低保信息系统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各地共录入城乡低保对象300余万人近3亿条信息,为实现社会救助基本信息数据化、办理流程网络化、救助程序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下半年,我省将积极探索按同一经济指标(如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社会平均工资等),分阶段提高城乡救助标准,逐步向农村侧重,推动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省民政部门将指导各地尽快建立跨部门家庭收入核算系统,通过民政、人社、银行、证券、税务、工商、公安、住房等部门信息共享,准确核查申请者家庭劳动收入和财产收入,确保低保对象认定公平、公正。(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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