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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防控有了新规范

来源:《安徽日报》2012-07-06作者:

7月5日,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各地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做好疫情的控制处理和医疗救治。

根据要求,一旦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要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或在主动搜索、或进行网络直报信息审核时,发现聚集性和爆发性疫情,要及时上报;对于聚集性疫情,应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理;对于暴发疫情,应立即对首发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例搜索。医疗机构应根据患儿病情,要求患儿居家或住院治疗,各乡镇、社区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指导患儿家长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出现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托幼机构应加强晨午检和缺课追因等工作,对患儿使用过的玩具、用具、餐具等物品和活动场所进行消毒。

省卫生厅强调,各地要加强标本的采集和送检,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月至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手足口病病例咽试子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各市疾控中心要每月向省疾控中心报送3份手足口病阳性标本,由省疾控中心对送检标本进行病毒分离和血清型别鉴定。(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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