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6日,在合肥市红星路红府超市,市民在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购买新鲜蔬菜。吴文兵摄
6月13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性质、形式、建设目标和“五统一、三规范”的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
通知明确,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是由价格部门牵头实施的以降低蔬菜等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体现政府稳价惠民要求的农副产品直销区、直销店。利用连锁超市和城市社区网点,“产销对接、直采直销”,低价经营,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承担稳价任务。目前我省平价商店主要有三种形式:在大型超市及其社区连锁店开设的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在城区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居民住宅小区设立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物价部门以低价直销为目标的“惠民菜篮子”工程等。
通知要求,今年7月底前必须完成平价商店布点工作,每个设区市平价商店的数量不得少于5个,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平价商店的数量。 2015年,各设区市城区主要社区要全面设立平价商店。规范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做到“五统一、三规范”。即统一经营资质、品种目录、平价商店标牌、标价签、经营台账,规范资质审核、经营协议和经营行为。平价商店经营主体要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在大型超市及其社区店建立的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经营面积,分别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和50平方米;在城区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居民住宅小区单独设立的平价商店经营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纳入目录的农副产品品种一般不得少于30个,其中蔬菜不得少于15种。(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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