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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6-15作者:

6月14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彭伟平“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彭伟平同志为榜样,学习她见义勇为的崇高品质,学习她助人为乐的大爱情怀,学习她孝老爱亲的良好品德。

彭伟平是灵璧县高楼镇张场村一名农村妇女。 6月6日下午2时许,同村一名1岁半女童不慎落入水塘,彭伟平不顾自己身怀6个半月的身孕,奋不顾身跳入近2米深的塘水中,用尽全身力气将女童抱起,并进行施救,最终使落水女童得救。彭伟平的事迹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她的英勇壮举为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妇女树立了榜样。

彭伟平危急时刻见义勇为的大无畏精神,日常生活中爱心助困、温暖他人的一贯表现,充分体现了她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新时期安徽精神的集中体现。为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文明委决定授予彭伟平“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省文明委要求,各级文明委要把彭伟平的先进事迹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生动教材,作为提升广大市民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彭伟平等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大力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公德,推动形成崇善助人的良好风气,以实际行动建设美好安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张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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