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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2-06-13作者:

6月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省安监局和省财政厅昨日联合下发通知,鼓励市民举报安全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最高3万元的现金奖励。

据介绍,各地群众如果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无证、证照不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的,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相关部门将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两部门明确规定,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1千元至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千元至5千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千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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