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城市社区“两委”第二次统一换届选举将从7月开始,原则上9月底结束。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还联合出台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公推直选”办法进行换届选举,且每个县(市、区)所辖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应达到80%;条件成熟的,争取全部实行直接选举。
日前,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第二次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第二次统一换届选举作出部署,明确换届选举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后社区居民委员会顺序进行。按照要求,该工作自2012年7月开始,9月底结束。暂时不能进行选举的,经县(市、区)委批准可适当延迟,但必须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意见》还指出,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经过民主选举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由一人担任的,社区党组织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
据了解,2009年7月,我省首次实行全省城市社区“两委”统一换届,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达62.4%,直选率位于全国前列。其中,合肥、宿州、芜湖、铜陵等市全部实行直选。(叶翔、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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