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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6-06作者:

连日来,五河县投入7.5万台农业机械进行夏收,确保100多万亩小麦颗粒归仓。李向前  摄

6月4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夏收夏种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提高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要求,今年我省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为102元,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各地价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等收购主体在夏收期间要张榜公布小麦收购价格,严格按照国家小麦标准按质论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部门要增加夏粮价格监测频率,组织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人员深入夏收夏种现场,准确了解实情,及时上报小麦、油菜籽开秤价格、收购情况,并做好夏粮成本收益相关调查。即日起,各小麦主产区要全面启动以县为单位的价格监测日报工作,并及时向省物价局上报小麦收购价格。同时,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国家和省强农惠农政策以及粮油、农资等市场价格信息,合理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流通。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等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规定,保证农用柴油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对农机作业收费的指导,防止哄抬价格和漫天要价,各地价格部门可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农机作业参考价,促进农机作业规范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要密切关注种子、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通过约谈、告诫、政策提醒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的价格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储备化肥的市场投放工作,合理引导市场价格。组织人员深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业生产一线,开展价格巡查,对农民投诉和咨询的涉农价格问题,各地价格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各项惠农价格政策落到实处。(王恺、贾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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