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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2-05-23作者:

“这就是‘公务卡’,以后出差吃饭、住宿、购买办公用品,都划这张卡!”一名省直公务员拿着手中的银联卡这样告诉记者。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到今年底,我省省级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公务卡。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差旅费、办公费等17项公务支出时,必须“刷卡”消费。但受刷卡条件限制,县级以下的公务支出以及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采用现金结算。

据了解,使用公务卡结算,工作人员不能预借现金,只能直接持卡消费,然后凭发票与POS机刷卡凭证,回单位由财务审核,单位财务审核无误通过后,直接由国库支付中心将这笔款打到公务卡账户中去。

省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2012年底,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目前省直单位公务卡的开户行,一共有6家银行,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万至5万。”(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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