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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5-21作者:

【编者按】

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文化形态演进发展的催化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安徽科教和文化资源丰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优势,开展“四项行动”、实施“六大工程”、推进“七个一批”,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具有安徽特色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驰名商标、主导或参与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数等指标居全国前列,文化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的重要抓手,必将推动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开展“四项行动”

【实施路径】

文化科技攻关行动——围绕文化重点领域,抓住一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科技课题,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

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行动——积极推进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

文化标准化建设行动——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加快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实用、指导性强的地方标准体系。

文化品牌打造行动——积极引导文化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名牌,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

【发展目标】

力争“十二五”时期,申请100项以上发明专利,取得50项以上文化科技攻关成果;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文化领域国家标准20项以上、行业标准30项以上、省地方标准100项以上;新增文化产品和服务类注册商标500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00件以上、安徽名牌3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建设5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实施“六大工程”

【实施路径】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合肥、芜湖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和省级动漫产业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和骨干企业申报国家数字出版、数字发行、广告创意等产业基地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共建文化产业基地。

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以重点园区(基地)和骨干企业为主体,加快文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壮大文化产权交易、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打造文化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大力发展面向文化领域的技术开发、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

文化科技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培育和认定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打造文化科技航母。

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加快建设省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文化遗产数据库。大力发展数字影视、数字音乐、数字出版、数字印刷、数字发行,积极推动文化生产的数字化转型。认真做好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数字化建设工作,开展网络等多形式的全民阅读活动。

现代传播体系建设工程——加快重点新闻媒体的数字化网络化升级,大力发展手机报刊等新兴传播载体,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积极开展全省地面数字电视覆盖试点和示范区建设,推进直播卫星户户通公共服务工程。加快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加快建设演艺院线、电影院线。

文化科技人才集聚工程——建立文化科技人才库,完善文化科技人才考评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的发展环境,吸引国内外高层次文化科技人才。推荐海外高层次文化科技人才列入省政府“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

【发展目标】

培育5家以上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争创2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点扶持30家骨干文化科技企业,每年在文化科技创新领域选拔培养10名拔尖人才。

强化政策保障

【实施路径】

土地供给——省文化科技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新建文化科技类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文化设施等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国家级、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自批准之日起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用于本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税收优惠——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小型和微型文化科技企业,享受国家、省出台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财政扶持——省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向文化科技创新企业倾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攻关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专项资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文化科技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文化科技项目,同级财政给予配套支持。

金融支持——鼓励文化科技企业上市,加强对文化科技类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我省各级各部门现行的支持上市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支持文化科技创新。推动设立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和风投基金。

工商注册——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文化科技企业,并放宽企业注册条件。凡组建集团公司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可降低至3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可降低至5000万元,子公司可降低至3家。

人才激励——探索实施在文化科技企业中对骨干人才的持股、参股、配股等奖励政策,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申请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试点。

【奖励政策】

对成功申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数字出版基地、数字发行基地、广告创意基地的地区和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化企业,从驰名商标奖励经费中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内主持制订文化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化企业,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背景链接】

推进“七个一批”。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建一批文化科技服务平台,打造一批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形成一批文化科技攻关成果,建成一批文化数字资源库,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兴媒体,培养一批文化科技人才。

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牵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质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等部门参加的省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文化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文化科技企业、项目、园区等认定和管理工作。

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法制体系和保护机制,培育有利于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大文化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文化领域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联合督查督办制度,依法惩治、有效遏制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行为。

【专家解读】

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吴春梅: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这为我国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有利于提高文化企业装备水平和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艺术感染力,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同时,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及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

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需要政府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安徽省此次出台的专项实施意见,无疑为文化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稳定的政策支持。《实施意见》扶持力度大、可操作性强,在促进文化产业科技进步的政策环境和支撑条件上有重要突破,有利于推进人才、土地、金融等要素向新兴业态、文化科技企业流动聚集,有利于引导高新技术进入文化领域、促进科技成果向文化产业转化,有利于激发中小科技型文化企业的市场活力,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在文化品牌打造和标准化建设上出新出彩

省社科院科研处副研究员邢军:

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提升安徽文化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文化发展初期主要以自然资源、历史资源、民俗资源为基本元素,在此基础上发展到第二层级,即提升传统文化,尤其是文化产业内容、样式业态、传播手段等。第三阶段进入创新阶段,就是培植新的文化业态,其中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是最有效的引擎或最重要的手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适时出台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提升安徽文化产业档次、品位和影响力无疑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四项行动”,其中,文化品牌打造行动和文化标准化建设行动提法较新,是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两个重要着力点。目前,我省文化品牌建设刚刚起步,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还很少,中国驰名商标只有红星宣纸等为数不多的几家,省内著名商标中文化类比重也较低。下一步,要引导文化企业增强名牌意识,有计划地选定一批文化企业作为争创安徽名牌的重点扶持对象。

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直接体现一个地区或单位的总体竞争力,尤其是文化科技含量的水平。下一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一定数量的文化产业标准化专业人才,逐步建立文化产业标准化专家库。同时,挖掘传统文化,突出安徽地方特色,全面推进我省文化标准体系研究。

文化科技融合要落实在企业主体和产业本体上

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陆林: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开启了文化发展繁荣的新篇章。在新一轮文化改革发展大潮中,谁掌握了科技创新的主动权,谁就掌握了文化发展的关键生产力和战略生产力。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能够有力提升文化企业的竞争力、倍增文化企业的创造力,可以说是文化改革发展的点金石、助推器。

具体来说,推进文化科技融合:一要落在主体上。引导和支持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文化科技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发展潜质的创新型中小文化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优势品牌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科技企业。

二要落在载体上。集中力量推进一批集成性高、牵动性强的大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一批文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这些强有力的载体,大力促进产学研用合作,实现文化与科技创新资源及要素深度互动、有效衔接。

三要落在本体上。聚焦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复制、广告会展、演艺娱乐、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重点领域,注重开发和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业态,提升装备水平、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不断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李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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