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0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副主任朱维芳、文海英、胡连松、郭万清、陈先森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文化厅关于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指出,文物保护是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近年来,省政府及文化厅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文物普查、抢救保护及合理利用,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推动了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但地方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文物古迹掠夺式开发、城市改造中破坏文物、文物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亟待解决。主任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要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合理利用促进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法,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文物保护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文物保护工作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会议听取了关于“江淮普法行”活动2011年开展情况和2012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认为,“江淮普法行”是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受到了广大群众欢迎,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主任会议指出,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开展好今年的“江淮普法行”活动,为宣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法治安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全省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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