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司法厅获悉,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全面展开,从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控制机制、监管机制、评估机制入手,实现鉴定科技化、业务规范化、监管常态化、评估立体化。
从人才队伍、办公条件、科技水平、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各鉴定机构将制定适应发展的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硬件建设,优化便民设施,结合实际制定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操作。
规范工作流程、鉴定文书和业务档案,从源头杜绝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各鉴定机构将加强对鉴定程序的管理,制定工作流程,强化对鉴定意见书的管理,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确保制作过程和格式内容符合规范和要求,实行质量运行网上监控,努力实现全员、全案、全流程运用目标。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常态化监控。各市将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档案,开展年度考核,组织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鼓励鉴定机构参加认证认可工作;落实季度巡查、谈话提醒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和档案,提高对案件质量监控的效率和水平。
修订完善司法鉴定综合评价体系,细化质量考评标准,建立司法鉴定使用方、鉴定机构内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第三方和社会等多方面对鉴定质量进行全方位评估的机制,保证评估结果全面、客观、公正。(孙亮、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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