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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5-01作者:

确保药品供应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省卫生厅近日下发《关于妥善应对“问题胶囊”事件做好药品供应保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居民安全用药。

《通知》要求,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对涉及“问题胶囊”产品予以停采,并将停采的相关药品信息及时进行汇总上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停止采购和使用涉及“问题胶囊”事件的不合格批次产品,对已购进但尚未使用的产品立即按规定清点封存,按照上级卫生部门及药监部门要求依法进行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要在药监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产品召回药采平台。

对于由于暂停采购造成的药品短缺情况,《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制定补救措施,寻找疗效可靠的替代中标药品,确保群众看病用药不受影响,必要时进行应急采购。省医药采购中心将尽快协调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替换“问题胶囊”中标品种等措施,恢复停采品种的供应。同时,各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在网上采购工作中涉及“问题胶囊”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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