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安徽日报》2012-04-13作者:

记者4月11日获悉,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文,对各部门进行了明确的任务分解,要求各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省政府将于近期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将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为37项,各项任务均明确了责任单位,涉及多个部门的指定牵头责任单位。其中,第一项任务就是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困难较多的骨干企业实行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该项任务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国资委和各市政府为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任务,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部门负责落实。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等,这些颇具“含金量”的政策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地税局、水利厅等部门负责落实。在省内外和境外开展产品促销活动,组织参加各类产销对接会,搭建销售平台,扩大产品销售,是一项帮扶企业的真招实措,由省经信委、农委、商务厅负责落实。省发改委、财政厅、经信委、科技厅等部门负责统筹利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技改等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省经信委牵头负责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重点围绕市政设施、高速公路、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推出一批项目吸引民间资金进入。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尽快组织实施。(胡旭)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