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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4-13作者:

记者4月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将开展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今年将选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53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0人,选拔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2人。

选拔对象主要针对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取得突出业绩和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对长期在县以下基层第一线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教师,在获奖等次等方面要求将适当放宽。  

对受聘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并符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受过省政府重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如有新的突出业绩,可再次申报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担任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同时,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聂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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