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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4-08作者:

“有一次我从外地回家,买不到车票,一位陌生的货车司机大叔主动带我,他就是我心目中的雷锋。在生活中,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做一个有爱心的人。”网友“要有光”在“安徽人续写雷锋日记”的微博中写道。自3月16日省文明办联合16个市文明办开通“安徽人续写雷锋日记”微博以来,反响热烈。利用博客、微博、播客等多种方式续写“雷锋日记”,打造独特的道德建设品牌,是我省在全国的首创。在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中,我省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载体,营造浓厚的氛围。

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创新传承雷锋精神方式方法。各地召开座谈会、举办公民道德论坛和专题讲座,对雷锋精神作出当代阐释,研讨新形势下如何学雷锋。滁州市把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相结合,成立凤阳县共产党员“沈浩”志愿服务队和凤阳县“沈浩”志愿服务队。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开展“当代律师与雷锋精神”主题座谈会,围绕不同时代雷锋精神的不同表现形式展开讨论,深入解读新时期雷锋精神的内涵。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是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理所当然是我们律师界的行为准则。 ”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各行业各系统立足岗位,探索为民服务的新途径。窗口行业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在宿州市,商场、宾馆、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擦亮窗口形象活动,积极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文明示范窗口。亳州市中医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来到双沟镇,为农村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健康互动等服务。省电力系统团员青年开展“弘扬雷锋精神,爱心光明服务”活动,在学雷锋活动中创先争优,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立足岗位为建设美好安徽贡献力量。(张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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