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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2-04-06作者: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意识,近日,经安徽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在全省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各市、县政府要依据全省和本地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并分解到年度,以责任书形式确定下来,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每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指标主要包括: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森林蓄积量、活立木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围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一步研究制定植树造林、林地保护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公益林管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森林增长支撑体系,加快形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快全省林业快速发展,安徽省政府已将“森林增长”指标纳入“十二五”期间对各市、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进行考核评价。每年3月底前,县政府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对上一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内容,进行逐条对照自查,并及时整改问题;市政府在县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每年4月底前将检查结果报省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省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将配合国家林业局对各市执行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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