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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2-03-25作者:

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将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开公务卡制度改革,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17项公务支出时,必须“刷卡”消费。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使用公务卡结算,工作人员不用预借现金,直接持卡消费,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回到单位再向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

据了解,以前在公务消费中,不仅需要大量现钞,而且报销时难挡腐败行为“浑水摸鱼”。 “推行公务卡就避免了以前一些人用发票‘变通’的做法,从源头上堵住腐败漏洞。 ”相关人士表示。

鉴于目前部分地区和部分消费场所还不具备刷卡条件,通知还规定了4种情形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陈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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