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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2-03-19作者:

第一步,购买农机;第二步,提出补贴申请;第三步,按照购机补贴政策和程序取得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第四步,享受补贴。这一颠倒了往年“申请补贴指标后再购机”政策的“四步曲”,便是安徽省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的新要求,旨在防止倒卖补贴指标及“围标”现象的发生,使真正购机的农民能申请到补贴资金。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农机部门获悉,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报经国家部委批准同意的前提下,今年安徽省从内容上、操作程序上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略微调整。其中,“申请补贴时间放宽至全年”的新政策最受欢迎与期待。
补贴机具范围略有增加
据介绍,2011年,安徽省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7亿元,省财政补贴资金1000万元,拉动地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19.95亿元,共补贴机具17万台(套),受益农户近13万户。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0亿元,其中第一批预拨130亿元。中央预拨安徽省第一批补贴资金为6.3亿元,比去年第一批增加1亿元,今年安徽省财政安排农机补贴资金仍为1000万元。补贴机具范围相对稳定,略有增加。共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1大类34个小类99个品目机具,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竹(线)席编织机、剖竹机、挖坑机等6个特色品目,取消了该省市场需求较少的15至20马力轮式拖拉机。
补贴额坚守“五大原则”
针对往年部分生产企业虚报价格的现象,为促进公平竞争,抑制随意涨价行为,安徽省科学确定非通用类产品的补贴额,坚持“五大原则”,内容分别为:参照该产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实际销售价,而不参照企业的产品报价;同类同档产品补贴额相当,补贴额“就低不就高”;突出产品主功能,以主功能确定产品档次,在此基础上兼顾质优,即技术先进、功能多的产品在同档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额;对2011年部分产品过高的补贴额进行调整;配套机具与主机分开,分别确定补贴额。
申请补贴台数设上限
安徽省农机部门负责人表示,在资金普遍不足的情况下,为使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政策实惠,该省对申请补贴台数做了限制性规定:一个农户家庭每年度内可以享受补贴机具的台数上限为3台套,即3台主机和6台相配套的作业机具;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年度内可以享受补贴机具的台数上限为5台套,即5台主机和10台相配套的作业机具。超出规定上限的,需书面提出申请,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申请时间放宽至全年
据介绍,为保证春耕农业生产需要,方便农民购机和企业组织农机生产及销售,从2012年元月1日到2012年度购机补贴工作结束前的任何时间,符合要求的补贴对象新购买了今年补贴范围内的农业机械均可申请补贴。
此外,农机部门在申请环节将做好机具核实,做到不见机械不予申请,没有人机合影不予建档,无档机械不准申请资金结算。机具核实工作前移,与申请、建档工作紧密结合,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管。
购机需签买卖合同
安徽省农机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机时必须和经销商签订好买卖合同,明确实际成交价和双方的责任与权利。“先差额购机不等于就一定能享受到补贴,购机农民只有按照购机补贴政策和程序取得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后,才算是真正享受到补贴资金;此外,未取得补贴资格的购机者应按照买卖合同履行责任。”安徽省农机局计财处处长陈发明解释道。
“农民凭所购机具到农机部门办理申请手续,按照规定程序获取补贴资格后,农机部门会发放给农民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两份,然后经销商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农民索取指标确认通知书。”陈发明同时表示,经销商先销售产品后,方可向农民索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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