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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3-09作者:

为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省地税局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发票工本费,目前已经完成相关软件升级工作。

据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部委之前制定了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旨在扶持小规模经济体发展。相对于小型微型企业而言,个体工商户规模更小、抗风险能力更弱,更需要政府扶持。业内专家预计,2012年,我省免收政策将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2000万元左右。免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票工本费后,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票的印刷、保管和运输等相关费用,将由省财政据实安排专项预算予以解决。(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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