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通过争取中央支持、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筹集下拨3.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省财政厅要求这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筹集的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在2012年底前将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人士介绍,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县(区)政府是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主体,按照“财政补助、基金支持、企业尽责、个人适当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参保资金。如医疗保险基金支持最高不超过资金总量的20%,其余部分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和个人承担部分后,由同级政府通过企业破产财产出让所得、财政配套等渠道解决。同级财政配套资金如果有支付困难,可分步到位。据了解,2008年至2010年,各级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近18亿元,帮助解决全省48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问题。(冯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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