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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2-28作者:

紧扣主题主线 依法履职尽责——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解读

2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对全年主要工作作了安排,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合安徽人大工作实际。这一《要点》分立法、监督、人事任免和换届选举、代表工作、自身建设五个方面共28条,涵盖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及机关建设的基本方面。

“我们在起草中注意突出重点、体现创新、强调实效,特别是提出要系统回顾和总结本届以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经验,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进人大工作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法制保障。根据《要点》安排,今年计划制定农村公路条例、城镇供水条例、节约用水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民族工作条例6件法规,计划修改防震减灾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同时,继续抓好法规清理工作,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地方立法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对于提高立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要点》指出,要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坚持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建立公民立法建议奖励机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邀请有关代表参与立法工作;进一步做好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认真研究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和立法咨询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努力提高法规草案审议和修改质量,不断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促进法规的修改和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上下功夫,突出加强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要点》安排,全年计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情况报告、饮水安全情况报告、农业发展情况报告、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民族工作情况报告等6个专项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情况报告。

专题询问“问”在关键处,“答”出好效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就饮水安全、农业发展问题,分别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督促专题询问意见的落实,不断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在执法检查中,将关注农业法实施情况、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在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中,要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抓住政府性投资管理等重点加强监督,督促计划、预算有效执行,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提出要做好广德、宿松两个省直管试点县人大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此外,在人事任免和换届选举方面,重点强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任免工作,提出要拓宽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任免干部的知情渠道;继续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筹备启动省和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我省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工作。在代表工作方面,就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闭会期间活动、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提出要求,提出要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探索建立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完善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建设。在自身建设方面,要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吴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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