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安徽日报》2012-01-04作者:

安徽省45个社区入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记者2011年12月31日从省减灾救灾办获悉,国家减灾委、民政部日前命名第五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我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金大塘社区、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芜湖市镜湖区北门街道淳良里社区、吉和街道滨江社区,蚌埠市蚌山区天桥街道喻义巷社区、禹会区张公山街道长兴社区等45个社区入选。

我省高度重视灾害防范与应对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社区综合减灾的投入力度,注重调动和发挥社区居民、单位在减灾工作中的积极性,推进社区综合减灾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队伍建设、预案制度、物资装备、宣传教育等各项能力全面提升。自2008年至今,全省已有98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据了解,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选条件为,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较为齐全,居民掌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等。 (汪国梁、李大春)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