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安徽省159个先进典型喜获表彰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等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马鞍山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12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传来喜讯,我省共有159个城市、村镇、单位荣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等93家单位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此次,我省马鞍山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合肥、淮北、芜湖、铜陵4市荣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铜陵县、繁昌县、歙县、芜湖县、霍山县、肥西县、凤台县等7个县荣获全国文明县城称号;肥西县三河镇等58个村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省财政厅、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3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巨大进展和显著成绩,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省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选我省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彰显了我省精神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展示了安徽的良好形象。希望受表彰的城市(区)、村镇、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兴皖富民、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黄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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