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十二五”是我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要进一步抢抓机遇,大力实施“水利安徽”战略,推动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了六条审议意见。
1、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责任。
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对实施“水利安徽”战略的深刻理解,千方百计解难题,集中力量抓推进,实现水利事业科学发展。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多出真招实策,多拿真金白银,多办实事好事。要建立责任明确、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的顶层设计。
要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统筹规划,作好顶层设计,完善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布局,做到一张图、不换图,长期坚持做下去。要强化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的长远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统筹兼顾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江南与皖北水利发展,综合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促进水利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严格水利规划的执行,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实现依法治水、节约用水、科学管水。
3、进一步调整水利建设的基本思路。
要树立“大水利”观念,高度重视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要统筹建设地区、流域治水工程,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科学调度引水、蓄水、泄水、调水,合理控采地下水,优化配置水资源。要解决小水利与大水利脱节问题,坚持“一大一小”两手抓,两手硬。 “一大”,就是继续抓好长江、淮河干支流治理,加快引江济淮、淮水北调、巢湖治理等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等建设,下大气力解决好皖北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 “一小”,就是突出小型水利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商品粮基地建设,推进农田水利水网化,提高农田排灌能力,解决“毛细血管”不畅问题。
4、进一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
省政府要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水利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度增加财政专项水利资金。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逐年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认真执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确保今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力争今后10年各级财政年平均水利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的目标实现。要探索新形势下水利改革发展投入新机制,积极整合相关部门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群众投资投劳,形成中央、地方、社会和农民群众共同加大对水利投入的新局面。
5、进一步健全现代水利的保障体系。
要把水利工程性质搞清,产权搞明,责任搞实,实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发挥水价的市场调节作用,认真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三项制度”,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统筹管理城乡水资源,实现对水资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管理。要切实落实“两费”(工程维修养护费、人员失业费),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并积极向基层水管单位延伸。要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水利服务和管理机构建设,尽快实现全省农业乡镇全覆盖。通过成立农民用(管)水协会、健全村级水管员队伍、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
6、进一步构建水利建设的考核激励机制。
省、市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水利改革发展实绩纳入对市、县政府的考核范围,并与干部任用、项目安排挂钩。要创新水利项目立项办法,实现公开、透明、竞争立项,市、县政府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要积极探索民办公助、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水利建设与管理。对按照规划建设的社会投资水利工程项目,明确其产权和收益归投资人,对社会兴建的节水灌溉工程,明确其享受与集体经济组织同等补助政策。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激励农民兴修农田水利。(吴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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