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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2013-12-10作者:

阜阳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城乡居民医保统合地区的参保人群、“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可以享受先治病后付费的政策。此外,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也可享受该待遇。

根据阜阳市卫生局日前下发的通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将对参合农民实施先治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符合先治病后付费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病人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个人应付费用的,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与医院协商延期或分期还款。

阜阳市同时规定,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将不再享受先治病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医院可根据入院时签订的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四类患者

1、新农合参合农民

2、城乡居民医保统合地区参保人群

3、“三无”病人

4、需急救的重症病人

(胡允凯 冯立中 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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