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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11-05作者:

11月4日,“打造最优投资环境——安徽园区投资环境建设巡礼”集中采访活动启动仪式在合肥举行。此次采访活动分南、北两线,合肥是北线第一站。仪式上合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冰向与会媒体介绍了合肥市投资环境建设的情况。

“近年来,合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战略部署,从顶层设计到微观治理,从过程实施到结果评价,全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致力把合肥打造成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韩冰表示,“日益优越的投资环境已成为合肥实现“新跨越、进十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强力支撑。”

“清理行政权力 精简审批项目”

韩冰介绍,自2006起,合肥市每年都组织行政权力清理工作。2006年,一次性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23项,减少了35%。2007年,将7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为220项行政许可和91项非许可审批项目。

2013年经清理,合肥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从282项精简为152项(不含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101项审批项目),其中行政许可104项,非许可审批48项,行政审批共减少了130项。同时,合肥市对行政机关涉及的其他具体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对执法主体、执法流程、执法依据等进行了公布,全部共4266项,其中行政处罚3688项,行政强制184项,行政确认60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征收52项,行政给付13项,其他行为226项,努力实现阳光执法。

“完善政务流程 提高行政效率”

韩冰表示,近年来合肥市对“内部工作流程”、“对外办事工作流程”和“部门之间并联审批流程”进行了重点改造完善。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和窗口首席代表制,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凡属一个部门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一律实行即办(需现场勘踏、专家论证、前置审批、上报省和国家及特殊事项除外),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办理过程实行承诺制、一审一核制、两次终结制、超时默认制。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并联办理,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缺席默认制,经联合会审和联合现场勘踏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对重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代办制;各行政执法主体也普遍建立健全了AB岗工作制、柜员制、首席代表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涉企检查报批制等制度,特别是严格了限时办结制、两次终结制、特事特办制,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2009年被确定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2012年通过国家标准委专家组评估,合肥成为全国首个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的省会城市。

“规范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

韩冰介绍说,从2006年开始,合肥市对开发园区和乡镇工业聚集区工业项目免收37项行政事业收费,2012年又免收11项,年均减轻企业负担3.7亿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买单”。2009年,合肥市对工业、商业、教育、卫生、房地产等领域181个收费类别、786个收费子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和暂停了77个收费项目,降低660项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对国家、省行政收费减免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仅2012年就取消工商、税务、海关、质监、林业等13个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2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0.8亿元。

2013年从8月1日起,合肥市对墙改资金等3项收费项目实行缓交。特别是,针对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收费项目多、涉及部门杂、随意性大等问题,出台《合肥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受理、统一缴纳、统一办结的“五统一”,增强了政府收费行为的简便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柴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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