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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09-04作者:

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出炉。据了解,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游园会、人才招聘会等。

根据《管理规定》,只要是组织参加人数在一千人以上的,及预计参加人数达到一千人以上的大型活动,都要向活动举办所在地区、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对于“举办场所跨区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五千人以上的;展位总数在一千以上的展览会、展销会”三种情形的活动,承办者应当至少提前20天向合肥市公安局申请安全许可。

《管理规定》规定了“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并详细规定了承办者应当履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评估、安全预案制定和训练等12项具体安全职责。(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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