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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7-16作者:

日前,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出台七大帮扶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这七项政策大致可分为减、缓、补三部分。即:降低企业缴纳的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四项社保费率,下调幅度均在30%以上。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2012年可按企业上年实际工资总额核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允许困难企业在2012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经过认定的困难企业,允许缓缴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通知”同时要求今年对部分企业、职业介绍机构、技校等给予补贴,具体包括:经过认定的困难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对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合肥市工业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经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许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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