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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6-05作者:

记者6月4日从宣城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规范、有序、高效调处医患纠纷,该市正式成立了医疗纠纷调处中心。

据悉,该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三免”政策,凡赔付金额超过1万元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必须经医调会调解或经人民法院调解、判决。案件自正式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解终结,未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同意,可以再延长调解时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可通过司法诉讼方式解决。作为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3名专职调解员和10名兼职调解员是从公检法司系统100多名退休人员中通过推荐面试后筛选出来的;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不与医患双方发生牵连,以保证调解的公平、公正和公信力。(张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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