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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4-03作者:

3月3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我省着力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强化基本殡葬服务,推动建立多层次殡葬救助体系。截至目前,合肥、亳州、铜陵、马鞍山、淮南、宣城等6市相继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办丧负担逐步减轻。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铜陵、淮南市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免除遗体接运、冷藏(3天)、火化、骨灰盒和骨灰存放1年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对与救助相关的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合肥市规定,城乡低保对象亡故后,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城市低保对象骨灰盒免费寄存3年;农村低保对象骨灰可免费存放农村公益性公祭堂或落葬公益性公墓。马鞍山市规定城市“三无”人员及市福利院供养的孤、老、残、幼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城市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50%,其他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宣城市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象范围扩大到具有宣州区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宣城市户籍学生、驻宣城部队现役军人以及与在宣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宣州区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等。

为倡导绿色殡葬风尚,铜陵、宣城两市对生态殡葬进行奖励。自愿选择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的,均给予丧户一次性奖励500元。自愿选择骨灰可降解深埋葬法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选择骨灰撒江的,铜陵市一次性奖励丧户500元,宣城市奖励1000元。(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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