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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2-03-12作者:

为全面了解蚌埠市县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与工作表现,激励和监督领导干部认真履职,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意见,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市委从2月下旬起,集中对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2011年度考核。截至目前,面上考核工作基本结束。

为确保综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委组建了由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任组长的13个党政单位考核组及由县级干部任组长的6个企事业单位考核组。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工作安排,每到一个被考核单位,亲自动员,参加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总体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等,掌握第一手资料。

近年来,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蚌埠市紧密结合实际,改进和完善了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实行分类考核,提高了针对性。县级领导班子分为县区、开发区、党群部门等六个类别;县级领导干部按照领导班子类别,分为领导班子正职、副职和在职其他县级干部排序。整合考核资源,增强了实效性。将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以及“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任务集中打捆综合考核检查,既减轻了工作负担,提高了效率,又使考核和检查结果相互印证。注重工作实绩,体现了导向性,逐步形成“实绩考核、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三位一体的考核模式。同时,直接运用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突出了注重实绩、崇尚实干、面向基层、关注民生的考核检查新导向。差额票决等次,凸显了科学性。结合民主评议党政正职情况,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市委常委会根据考核检查情况,差额票决确定“好”班子和“优秀”等次领导干部。通过不断完善,蚌埠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加注重让“让实绩为干部说话”,“让群众为干部说话”,激发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在蚌埠加速崛起的进程中贡献智慧力量。

今年,市委将更加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被评为“好”班子的领导班子,以市委名义书面通报表彰;对被确定为“一般”等次以下的,由市委领导对其班子成员集体进行诫勉谈话;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直接纳入人才库,优先提拔重用;对被实施重点考核和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以下的,由市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经考察确实不胜任现职的,将予以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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