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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2-02-13作者:

为进一步加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民生需求保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合肥市委、市政府“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力争到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0元。

2011年,合肥市委、市政府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2011年,全市收入倍增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459元,与2010年19051元相比,增加3408元,增长17.9%;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7862元,与2010年6621元相比,增加1241元,增长18.7%。
实施就业提升工程,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720元提高到1010元,增长40.27%,率先成为全省唯一最低工资标准过千的城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培训实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2800万元;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将益性岗位、劳务型服务公司安置人员劳动报酬提高至不低于1050元,增长40%。
创业富民工程,着力增加经营性收入
放宽创业准入门槛,创建“1+X”创业就业激励机制,允许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零首付”注册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放宽创业经营场所,允许劳动者在特定路段和时间段,开辟夜市和摊点群,解决创业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场地问题。全市已有近20个创业摊点群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1亿元创业引导性资金,鼓励银行单独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实施民生普惠工程,着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1年,城市低保标准由280元提高至320元,增幅14.3%,全市人均月补差由209元提高至283元(含巢湖、庐江),增幅35.4%;农村低保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市区实现城乡统筹,标准由1200元/年提高至3840元/年,人均月补差由64.5元提高到101.5元,增幅57.4%。加大对临时生活困难人群的救助力度,根据物价上涨情况,2011年4月、8月、12月3次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为特困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助388元/人。继续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全市分散供养五保老人供养标准由1500元/年(市区1540元/年)提高至1800元/年,增幅20%。强化惠农政策扶持,市级和三县四区相继制定发展现代农业支持政策,制定出台50多个配套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市县(区)两级支农惠农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和范围,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初步形成现代农业发展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财富增值工程,着力增加财产性收入
大力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加大对市外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共吸引4家金融机构来肥设立分支机构,发展更多适合普通投资者的理财产品。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行为,提高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合肥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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