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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2-02-09作者:

为保护巢湖的渔业资源,2月1日至7月31日,巢湖将进入为期半年的禁渔期。

据介绍,巢湖禁渔的范围包括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禁渔期间,除银鱼、虾、贝类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采用规定的网具进行特许捕捞外,其他捕捞采集水生动植物生产活动一律禁止。

据了解,对在禁渔期间的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破坏渔业资源行为,无证和使用禁止渔具违规捕捞行为以及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依法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渔具和所得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巢湖市渔业管理局依据湖中主要经济鱼类的生长繁殖规律和生活习性,科学规定了按汛期分阶段的捕捞生产制度,开展巢湖鱼类资源监测,不断完善巢湖渔业资源养护制度。(金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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