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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野生动植物 保护成效显著

全市现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8种、植物6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7种、植物24种

来源:宣城日报2024-05-30作者:蒋华

我市是全省重点林区之一,拥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27个,国有林场13个。去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全市现有野生动物433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8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7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9种。全市拥有维管束植物2343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6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24种,省级保护植物30种。

不断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等活动期间,我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并通过媒体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2023年,全市向农户发送《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告知书》100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册41300余份,媒体累计宣传466次,全市上下营造出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浓厚氛围。

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我市一直把严打整治作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相继组织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平安寄递”等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00余人次,检查人工繁育单位、餐饮饭店等场所1500余处,查办行政、刑事案件66起,处罚人员60人,有力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夯实野生动植物生境。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生境,建立了34个各类自然保护地和13个国有林场,分区划片保护野生动物生境,开展了扬子鳄栖息地生态修复263公顷,2019年以来野外放归扬子鳄1500条。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对野生动植物重要分布区和原生境全面加强巡护。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林长累计出动43200人次,巡护里程92100公里,拆除防护网181张、清理猎捕夹等禁用猎具380个,救助穿山甲等野生动物211只(条);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在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了国家级监测站点,在广德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地建立了4个省级监测站点。依托国家和省级监测站点,密切关注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状况,切实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分类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共同开展自然保护地社区联防联控共管工作,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工作。在全省“两个率先”实施野生动物损害保险赔偿全覆盖,2023年保险理赔1480起案件,赔付资金372万元,有效减轻了群众损失。


责任编辑: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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