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理论
评论
党建
经济
社会
文化
法治
生态
科教
市县
公益
首页
时政
理论
评论
党建
经济
社会
文化
法治
生态
科教
市县
公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
--
案例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卢焱决定逮捕
来源:
高检网
2019-11-19
作者:
上海市杨浦区委原常委、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副局级)涉嫌受贿、贪污、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卢焱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王振华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新闻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政府原副区长汪峰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马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盛明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宿州市原新汴河景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耀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更多
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
专题推荐
更多
视频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
联系电话:0551-62609367
邮编:230001